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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设备部参加南京市生态环境局第三期法治大讲堂培训

发布时间:2023-05-22 来源:

        《江苏省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已于2023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全面深入宣传和贯彻实施该条例,南京市生态环境局于 5月 10 日下午举办第三期法治大讲堂,专题宣贯《江苏省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条例》。此次培训对象主要为生态环境系统全体干部职工,相关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工业企业、工地管理人员和一线工作人员。公司安资部及机械设备部相关人员以视频会议形式参训。

        培训主要分为四个专题: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高工周俐峻针对《条例》修订背景、修订过程、具体内容、条例特点进行详细解读;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王广斌剖析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常见违法行为;市生态环境局大气处方兵介绍非道路移动机械环境管理政策法规;市生态环境局法标处吴豪处长进行总结发言。

        通过此次法治大讲堂培训,有助于学懂弄通《条例》修订内容,增强生态环境法治意识。下一步,部门将严格对照《条例》要求,加强对自有工程机械大气污染物排放监督管理,杜绝现场排放黑烟等明显污染物情况,按要求做好自有工程机械环保二维码申领工作,确保所有在用机械设备尾气检测均达标,助力全区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全力以赴打赢“蓝天保卫战”。(夏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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